根据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学校党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3年4月19日至6月17日,对离退休党委进行现场巡察。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开展第五轮巡察工作的通知》(兰理工巡发[2023]03号),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省级机关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兰州理工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中共兰州理工大学第三届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五轮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四个落实”,对离退休党委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校党委工作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政治巡察。同时,受理反映离退休党委在执行“四个落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校内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设一个联系信箱:巡察组专设一个固定联系信箱,置于学校本部体育馆后二楼离退办办公楼入口处。
二、专设值班电话:组长电话:13519602856
联络员电话:13893118707
三、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限为2023年4月19日到6月10日。
兰州理工大学党委第五轮巡察第二巡察组
(兰州理工大学党委巡察办代章)
2023年4月19日